雲林偵破數億詐騙案 意外發現刑事局前副局長涉案...22人今起訴

云林地检署和调查站去年追查一起电讯公司涉及诈骗洗钱案,发现其中一家公司不法金流达4亿余元,虚拟钱包帐户的「泰达币」金流洗钱换算也多达7亿2仟多万,侦查过程发现会计师和律师涉案,甚至刑事局庄姓前副局长也被去集团聘为顾问,违返公务员旋转门条款,全案侦查终结,今天依犯罪组织、诈欺、泄密、钱防制法、公务员服务法等多项罪嫌,将多位公司负责人及侓师、会计师、庄姓前副局长共22人一并起诉。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黄薇洁指挥云林县虎尾分局、云林县调查站,去年起侦办一家电讯公司陈姓负责人(男,33岁)、一家数位创新公司潘姓负责人(男,40岁)、庄姓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男,35岁)等人涉嫌诈欺、洗钱等行为。

检警调侦查过程中,意外发现刑事局姓前副局长(男,68岁)涉嫌违反公务员服务法旋转门条款,江姓、史姓、黄姓律师等人涉嫌泄密、湮灭刑事证据。

目前电讯公司陈姓、潘姓负责人今年3月间至今仍羁押中,庄姓前副局长60万元交保、三名律师则被以12万元至32万元不等交保,全案侦查终结,共22人分别以违反组织犯罪条例、商业会计法、泄密、隐匿他人刑事证据、加重诈欺、洗钱防制法、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等罪嫌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前因追查云林民众遭诈骗集团诈欺案,陆续破获车手集团、人头门号卡商及一家电讯公司制作俗称「黑莓卡」贩售予诈骗集团等不法组织。经持续追查,发现电讯公司陈姓负责人,自110年开始组织犯罪集团进行诈骗、洗钱,陈男为顺利洗钱,与其胞弟、堂妹、友人名义在国内、香港、新加坡、萨摩亚等地,设立29间人头公司,并申设金融帐号,作为洗钱的第3、4层帐户。

检方说,该集团陆续向收簿集团收购人头帐户,作为洗钱第1、2层帐户,诈骗得手后将赃款汇入第1层人头帐户,再层层转汇至第3、4层人头帐户,同时为掩饰不法金流,制作与人头公司间不实的交易纪录,再由多名员工前往金融机构,以临柜提款方式,每日将巨额诈欺赃款领出,以此方式隐匿不法所得。

检方指出,陈男为将不法金流洗白,透过会计师与交易所潘姓负责人于前年达成协议,将旗下公司不法赃款,全数购买该交易所的「泰达币」,以此隐匿不法金流。潘男并于前年2月间,以交易所名义聘雇庄姓会计师之父,即前刑事警察局庄姓副局长,以每月5万元顾问费聘任顾问,以其影响力,规避检警查缉,同时双方签订虚假契约,误导检调侦办方向,并串证统一说词,顺利解除被圈存的银行。

检警指出,陈男因大量不法诈欺,须仰赖律师协助,前年3月间,陆续聘3位律师加入组织,提供伪造证据给检警机关调查,并以担任币商说词,误导侦办,并泄漏侦查内容,以规避检警查缉。

今年检警共扣得不法现金200多万及泰达币6万多枚。经查,陈不从110年起不法金流多达4.4亿元;另外虚拟钱包帐户的泰达币金流经换算现金也多达7.2元,全案今天起诉并建请法院一并宣告没收不法所得并扣押陈男名下1栋房子及2笔土地。

云林检警调破获大宗的诈骗集团除电讯公司涉案,包括前刑事局副局长及律师与会计匠都涉案,全被并案起诉。记者陈雅玲/摄影

云林检警调破获大宗的诈骗集团除电讯公司涉案,包括前刑事局副局长及律师与会计匠都涉案,全被并案起诉。记者陈雅玲/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