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继父蒙眼性侵!10岁女童搜证自救:你们快离婚 母斥她说谎

▲桃园10岁女童遭继父侵犯,向母亲求救,但母亲却不采信她的说词。(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郭玗洁/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10岁女童曾向母亲反映遭继父侵犯,但母亲并不相信,而后女童又再度被侵犯,这次她刻意不清洗下体,又写纸条将性侵过程记录下来交给母亲,还搜集继父掉落在她身上的毛发,并要求母亲直接摸她下体,想证明继父对她使用润滑液。母亲听了虽带她报警验伤,女童阴道内也验出继父DNA,但母亲仍坚称女童诬陷她丈夫,不过桃园地院审理,判定继父侵犯女童,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7年6月徒刑。继父再上诉被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这名继父于前年9月19日晚间,趁妻子还没下班,在住处房间要求10岁继女小安(化名)用口罩和棉被蒙住眼睛,强行性侵得逞。案发后小安告知母亲遭到侵犯,母亲也带她去警局报案并验伤,检验结果发现,小安除了处女膜有陈旧性裂伤外,外阴部和阴道深处也验出继父的DNA。

小安哭着证称,她做错事情的时候,继父会拿水管打她的屁股,她会怕继父,所以没有反抗继父「碰触上厕所的地方」,且继父不是第一次性侵她,所以案发后继父叫她去洗澡,她故意不清洗下体,洗澡时她在手臂上捡到一根不属于她的毛发,也交给妈妈,希望妈妈能拿去检验,另外她也用笔记本纪录发生的事情交给妈妈看。

而笔记除了描述继父性侵她的过程,还包含「上一次说的是真的,只是没留证据(注音)而以(已)」、「你们快离婚(注音)!」、「他就是留家里X我妹妹(注音)」、「他可不会承认自己干过这种事,你还是摸我妹妹(注音)看看有没有滑滑(注音)的比较实在」等语,极力想以各种证据取信母亲。

不过继父在审理时辩称被误陷,母亲也证称,小安在2月时就反映继父在她下面抹冰冰的东西,9月20日早上,小安又哭哭啼啼地要她摸下体,如果有摸到滑滑的东西,知道她说的是真的。不过她认为小安平时会对生活细节说谎,虽然小安阴道验出继父的DNA,但案发当天出门前她曾和继父发生性关系,她怀疑小安先自己擦润滑液,再拿他们性爱用的卫生纸擦拭自己的阴部,另小安的处女膜虽检验出陈旧裂伤,也可能是暑期密集骑脚踏车去图书馆借书引起的。母亲甚至表示「不论检验出来的结果是如何,我就是不相信小安说的话」。

法官检视相关证据,认为小安年仅10岁,却指证历历,加上纪录显示,小安在社工访谈时拒绝陈述遭性侵过程细节且不自主流泪,对母亲未能保护她遭继父性侵感到生气,疑似因性侵害事件产生创伤等情,判继父犯行属实,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7年陆6月徒刑,继父再上诉被驳回。可上诉。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