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耍特权「为停车移除消防栓」 宜兰绿营议员喊冤曝因果

国民党宜兰县议员杨弘旻今天抨击林丽,指林滥用特权移除消防栓。(李忠一摄)

对于遭指滥用特权,民进党宜兰县议员林丽喊冤,指服务处是接获民众陈情办理会勘,绝非特权谋私。(李忠一摄)

国民党宜兰县议员杨弘旻、林岳贤今天(22日)批民进党议员林丽,指林丽滥用议员职权,特权谋私,将其服务处对面的消防栓移除、涂销红线方便停车,在议会提案要求将林丽送纪律委员会审议惩处,但林丽喊冤说,她是接获民众陈情办会勘,自己是骑机车,且停在服务处骑楼下,「实在是公亲变事主!」

杨弘旻指出,今年1月12日林丽办理会勘,将位于宜兰市公园路497巷的消防栓移除,理由是消防栓位于私人土地、妨碍出入,请相关单位移除;但8月16日议员黄定和接获陈情后重办会勘,确认消防栓是位于公有土地上。

杨弘旻表示,林丽搬服务处才2周,就移除设置14年的消防栓,居民还爆料林丽移除消防栓,是为了涂销红线方便停车,经居民抗议、投诉,才又恢复红线画设。

林岳贤表示,消防栓就算设立在私人土地上,地主九成也会同意,设消防栓是拜托都来不及,怎可能会移除消防栓?身为民意代表不应该这样,应该以百姓安全为首要考量,对林丽的做法感到「很遗憾,很丢脸。」杨弘旻等3名议员提案,有8名议员连署将林丽提送议会纪律委员会审议惩处。

林丽表示,地主向服务处反映消防栓占用私人土地,消防局召集相关单位办理第一次会勘,经过会勘决议才移除,服务处反映民众需求,附近47公尺处有其他消防栓可供救灾使用,并非所谓特权谋私。

她表示,后来其他议员办理第2、3次会勘,决议移设消防栓到防汛道路,移除或移设消防栓均由消防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依民众反映、专业及法规规定所做决定;她自己是骑机车停在服务处骑楼下,没有开车停在涂销红线处上,议员该监督的应是县政,而非监督林丽。

林岳贤等议员要求农历过年之前设置消防栓,消防局回应,消防栓预计2024年重新设置,之后会勘会请同仁更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