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国民法官浪费公帑!执行率5%、1件成本2390万 司法院回应了

▲台湾陪审团协会指出司法院浪费公帑,国民法官执行率仅5%,每件花费2390万 。(图/台湾陪审团协会提供,下同)

记者吴铭峰、刘人豪/台北报导台湾陪审团协会指出,自去年1月国民法官制度开始实施以来,执行力仅达5%,每件成本2390万,认为浪费公帑,呼吁司法院应进行检讨,重新审视政策失败的结果。对此,司法院表示,年度预算未达执行预期时,依法需将预算缴回国库,并无浪费公帑;台湾陪审团协会所指成效评估报告仅有量化数据,无质性资料,且未深入分析国民法官制度相关问题及指出今后改进方向。

台湾陪审团协会表示,国民法官制的执行力仅达5%,原先预计每年有300件案件适用国民法官制度,但去年仅有108件,其中仅13件实质结案,执行力仅达5%。然而,国民法官制度相关预算高达3亿1079万元,平均每件结案的案件需花费2390万元,等同可以在北市买一间房;即便以108件的适用案件计算,成本依旧为每件288万元,是一般刑事案件平均成本的5至6倍,显示出司法院资源分配上的不合理。

台湾陪审团协会认为,司法院公布的「112年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情形报告」主要依赖量化数据进行分析,缺乏制度参与者如:国民法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的意见或经验分享等质性资料。仅依照数据量化统计,毫无制度检讨的功能,且资料分析的深度不足,也缺乏与其他制度对比,无法全面评估。

台湾陪审团协会指出,报告本身谨记载施行以来之数据,并未进一步分析制度差异、案件类型检讨,报告欠缺政策检讨能力。不知司法院此报告是要提供给社会作为政策改进研究,还是只是对人民再次大内宣。如仅要对人民进行司法改革的政策交代,大可不必浪费公帑于如此掩耳盗铃、对政策毫无实益的统计报告。

▲司法院。(图/记者屠惠刚摄)

司法院回应表示,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打造为资本门投入,除国民法官案件之外,一般刑事案件亦得使用国民法官法庭硬体及科技设备,同时亦得作为与民有约、法治教育宣导、模拟法庭及法律戏剧借用拍摄等多工多元之使用效能,尚无预算编浪费公帑之情形。

司法院说明,各地方法院112年度国民法官业务经费之法定预算合计为2亿211万元,并非台湾陪审团协会所述3亿1079万元。考量各地方法院国民法官业务经费,除使用于印制及邮寄通知书、支应国民法官等人之日旅费及相关必要费用外,尚需支应包含制度推广费用以及法院人员研习训练费用等项目,该协会徒以系属于各地方法院案件数相除计算出个案所需经费,除有错误引用112年度法定预算之明显错误外,其计算方式亦有失精确。此外,年度预算未达执行预期时,依法需将预算缴回国库,并无浪费公帑之情事。

司法院指出,国民参与审判制度成效评估报告,依照「民众认知度」、「国民法官问卷调查结果」、「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情形」、「国民参与审判制度年度成效评估」四大主题分阶段发布,台湾陪审团协会所指成效评估报告仅有量化数据,无质性资料,且未深入分析国民法官制度相关问题及指出今后改进方向,报告功能定位不明等,实乃混淆、误会上开各报告之定位及内容,实非可采。

司法院说明,国民参与审判制度在我国乃首创初行,为评估制度整体成效,检讨制度的利弊良窳,司法院国民参与审判制度成效评估委员迄今已召开6次例会,除就现今国民参与审判制度现况、问题点进行讨论外,尚设定今后观察议题,为将来的制度评估奠定基础,以完善国民参与审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