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江村、叶元之疑林佳龙张贴广告贿选 挨告获不起诉
总统府秘书长林佳龙去年参选新北市长时,被指控以张贴计程车广告的方式贿选,国民党新北市议员叶元之、桃园市议员詹江村也纷纷提出质疑,2人被林办提告。新北地检署今侦结,谕知林佳龙、叶元之、詹江村不起诉处分。(蔡雯如摄)
总统府秘书长林佳龙去年参选新北市长时,被指控以张贴计程车广告的方式贿选,国民党新北市议员叶元之、桃园市议员詹江村也纷纷提出质疑,遭林选办提告违反选罢法。新北地检署今侦结,谕知叶元之、詹江村不起诉处分,林佳龙被告发涉贿部分也不起诉。
林佳龙选举期间,有网友流出计程车影片,影片内容显示,有人拿钱给计程车司机张贴林佳龙广告,其中一名周姓司机称,某车队的张姓领队声称张贴「1号市长候选人林佳龙」的竞选贴纸,可以获得200元,并要求他留下姓名和电话。
该事件在网路传开后,詹江村在抖音张贴相关影片,并称「林佳龙贿选抓到了」,指控林贿选,叶元之也在同年11月间开记者会,播放该影片,并称「假贴广告真贿选啊」,引起林办不满提告。
林办表示,林佳龙虽与计程车业者签有广告协议,租用车体作为广告使用,但计程车司机如何进行契约义务,林佳龙作为承租人无法去管控的,双方仅是契约关系,所有计程车业者的广告贴纸要贴好贴满,才算符合契约,若没有贴好贴满就算违约。
检方认为,林办确实有与张姓领队的车队签署广告租赁合约,张男确实有请工读生,拍摄周男计程车车尾的竞选贴纸,回传给林办核销,张男期间未询问周男是否设籍新北,也未要求对方支持林,难认有贿选犯行,因此谕知不起诉。
至于詹和叶涉犯选罢法部分,此事并非2人凭空捏造,影片是否构成贿选的可信度仍有存疑,若要监督、评论政治活动的言论须完全查证属实才可发表,过于苛刻,且本案与公共事务有重要关联,可受公评,因此谕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