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智/说枪变短不能刺枪是天大的误会!

▲▼「刺枪术」的存废早已争论已久。(图/陆军司令部)

文/张博智

日前,国防部顾部长在与立委询答做了「取消传统突刺」的宣示,立即引发刺枪术存废议论。基于长年军旅担任体能战技教育训练及师资培育工作的经验与认知,撰写一篇短文浅见,希望提供国防部参考。该文获联合报军事专业记者引述报导,更增议论声浪。

废止刺枪术已成定局?但顾部长的「宣示」其实是有前提的,即要取消的是不符合近战格斗需要的表演与形式,而这种形式化、表演性的刺枪术操演,国防部早已明令颁布禁止,而且也针对实战化训练规画系列的配套措施,就刺枪术言,归并在近战格斗课程之中,并着重应用刺枪与对刺的训测赛。个人以为,或许,顾部长所谓「取消传统刺枪术」是不做团体空刺?而是要注重应用刺枪及对刺之训测赛?

军以战为主,战以训为本,训以胜为先,浅见以为-想必也是各方的共识-唯有扎实的训练,才能发挥实战功用。拳腿、格斗以及任何技艺、武术,无一例外,刺枪术亦然。国防部之所以提倡兴革,其目的当然也是为了精实精进训练效能,以期符合实用实战的需求。

归根究柢,刺枪术之必要,其理至简至明︰军人持枪用枪,手不离枪,自当练枪,才能刀弹并用、刺击砍。有枪不练不会用,犹如弃械不用、舍长就短,无疑是自弃弃械、自废武功。这个最根本的认知与立场,主其事的单位必然知之甚详。关键还是扎实、有效、符合实战需求的训练。

当前,对于刺枪术于近战格斗的认知存有不少迷思,譬如︰步枪短了不能刺枪;步枪没有刺刀不能刺枪;步枪形制变了刺法用法应该没变;身穿防弹背心不能刺穿,不练刺枪……,凡此种种,个人以为值得商榷。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枪械愈短愈好使用,说枪变短不能刺枪是天大的误会,短枪更适合限制空间战斗。枪的形制虽然有所改变,但练枪的目标是要能掌握核心要领,不要被形制拘束,随手取物、就地取材、化物为枪,练到这个点上才得到精髓。即使步枪没上刺刀,枪口如利刃,突刺一点突穿,仍能发挥重创的威力,步枪之外,诸如短棍、雨伞、水瓶、笔记本、包包等,遇到紧急状况生命攸关,以物护身,以物刺击,或可自保并寻求脱身,刺枪是战技,其实也是生活防身格斗技,这是练枪的目标与附加价值。练刺枪,同时练力、练技、练胆、练心、练指挥,更兼具运动健身、强身、防身多重作用,一举多得、一练多益,这对任务、勤务频繁,训练课目多、时间有限的军队言,最具效益。尤其是对刺训练与竞赛,犹如与敌生死拚搏,更可练就勇猛顽强的战斗意志与作风,更是刺枪术不被时代淘汰无可取代的价值。

立院答询一问一答,疾问快答,难免「快人快语」而语意有失精准,因而引发议论。但从各界热议的状态看,民众普遍关心国防、对军队寄予厚望,令人欣慰。希望新人新气象,凭借顾部长勇于任事与担当的兴革作风,要求军队落实实战化训练,以对刺训测赛为近战格斗的核心与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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