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子好忙! 一人分饰多角骗取2女近200万元

男子1人分饰多角,从A、B2女处,诈得近200万元,事发后被依诈欺罪,各判1年5月、1年4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诉。(叶静美摄)

彰化1名30岁男子阿强(化名)好忙,1人分饰多角,不但忙着跟A、B2女网恋,还化身征信社人员,假称找到并打死猥亵A女的男网友,向其索取律师费等多项费用,又化身友人「刘哥」,假称可帮B女处理债务,从2人身上诈得金额近200万元,事发后被依诈欺罪,各判1年5月、1年4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2月。

阿强(化名)在去年6月18日透过交友软体结识A女,他假称自己是律师,与A女展开网恋,并称可为A女处理之前遭男网友猥亵的事,已找来征信社「白先生」帮忙,随后再自称「白先生」与A女见面,讹称找到并打死该名男网友,后续要求A女支付律师费、征信费、医药费、丧葬费、损害赔偿等多项费用,诈得金额99万多元。

同年5月21日左右,阿强透过交友软体结识B女,先以「白了又了白」角色与B女网恋,再向B女诈称可帮忙债务整合及投资理财,并已找友人「刘哥」帮忙处理债务,要求B女支付相关费用,前后诈得97万多元,又称「刘哥」帮忙许多,让B女出借其套房供其居住及帮忙购买餐饮及日用品等,却白吃白住未付任何相关费用,还偷走B女放在套房里的手表等物转送友人。

法院审酌被告正值青年,不思循正当途径获取财物,窃取、诈骗被害人B女财物及得不法财产利益、诈骗被害人A女财物及得不法财产利益,侵害其等财产法益,所为应予非难,各依诈欺得利罪,处有期徒刑1年4月、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5月,窃盗罪处拘役50日,物品没收,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