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拐幼女XX出新招 竟一人分饰两角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丁男职业军人于106年5月间,透过网路交友软体利用其不知情的女友名义申请帐号,认识了年仅11岁的幼女小菲」(化名),丁男冒用女友的名义,一人分饰两角取得小菲的信任后,竟对诱使小菲替其口交并抚摸小菲胸部私处等,还要求小菲拍裸照给他,后小菲母亲察觉有异即报警处理。丁男遭高雄地院判处有期徒刑贰年拾月。

106 年5 月至6 月在高雄市区某处,丁男以手机冒用女友LINE (LINE暱称为「很多身分美女」) 认识了11岁的小菲。取得小菲信任后竟与小菲相约下课后学校附近的超商,随后载小菲至丁男大伯家,并抚摸小菲胸部及生殖器,又要求小菲替其口交,以此性交得逞。之后丁男多次冒用女友名义以猥亵讯息如「姐姐想看妹妹自慰」、「快录给姐姐」等引诱小菲拍摄并传送自慰之猥亵行为电子讯号,并在同月以自己名义用LINE传送「那能不能看到脸和下面」、「想看私密跟女儿表情」、「不一定要在房间,如果妳刚好在洗澡也行」等猥亵文字讯息予小菲,引诱小菲拍下自己下体供丁男观赏。最终小菲母亲始觉有异,愤而报警处理。

检察官以「妨害性自主罪等」起诉丁男,由于丁男为现役军人,高雄地院以「现役军人犯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又加上丁男诱使小菲拍裸照等行为「引诱使儿童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有期徒刑壹年陆月。丁男应执行有期徒刑贰年拾月。

小提醒:法律上「性交」认定范围比较大,不只是单纯性器交合,口交、指交 、肛交等都算是性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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