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千人反光电护良田 退休检察官带头冲了

彰化县芳苑乡近千乡民今天聚集在草湖保安宫广场呐喊反对农田种电。(孙英哲摄)

今年3月从士林地检署退休的检察官林在培,回到故乡芳苑乡建平村要务农,却遇上光电业者申请农地种电,他誓死反对。(孙英哲摄)

「护良田、反光电!」近来光电业者向财政部国有财产局申请开发彰化县芳苑乡近600甲农民承租的国有地,消息传开后在芳苑地区炸锅,今天近千乡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宫广场呐喊反对农田种电,要求国有财产局撤销同意。国有财产局强调,光电业者必须取得承租农民同意,才能向主管机关申请开发。

立委谢衣鳯(左四)反对农地种电。(孙英哲摄)

许多芳苑乡民一早陆续聚集在该乡草湖保安宫,参加「芳苑乡民拒光电护良田,千人爱乡连署说明会」。「芳苑国有地拒光电护良田自救会」会长陈礼模与芳苑乡长林保玲、立委谢衣凤、县议员洪子超及洪腾明及各村村长等,都到场反对农地种电。

彰化县芳苑乡长林保玲(前排中)率乡内26村村长誓死反对农地种电。(孙英哲摄)

彰化县芳苑乡近千乡民今天聚集在草湖保安宫广场呐喊反对农田种电。(孙英哲摄)

自救会强调,芳苑乡国有农地约有1100甲,集中在草湖地区,国有财产局核发5家能源公司的太阳能光电开发同意函,包括渠源公司186甲、恒阳公司86甲、鑫旸公司133甲、立泰公司83甲及明渠公司87甲。

上述区域在该乡新生、建平、文津、草湖及仑脚等村,盛产胡萝卜、白萝卜、山药、花生及葱等高营养的农作物,是芳苑乡农业生产蛋黄区,也是居民世代赖以维生的良田,开发种电无疑断了农民活路。现年70的李姓农民说,「我要种田,不要种电!」

从事司法官41年,今年3月才从士林地检署退休的检察官林在培,一生因职务调动,漂泊外县市,退休后回到故乡芳苑乡建平村,打算在老家的3甲农地种植无毒、养生的农作物,光电业者相中其近四分之一农地要种电,还开出每公顷220万补偿金的条件,他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誓死反对农地种电。

「今天若不是不得己,若不是已经走到绝路,我们有需要站出来吗?」芳苑乡长林保玲表示,她与26村村长站在一起,反对国有承租农地用来发展光电,她要求国有财产局撤销目前5间光电业者的开发同意书,并将国有地放领给长期承租的农民。

农地种植就能解决供电危机吗?立委谢衣鳯不认同,强调全台的农地都用来种电,也无法提供足够的替代能源,政府应调整农地种电政策。大家要一起站出来守护农业、守护家园,农业要有新一代加入,农地用来种电,扼杀青农返乡农作的梦想。

曾做换肝手术的芳苑乡代表会主席陈礼模本该在家休养身体,但他担任「芳苑国有地拒光电护良田自救会」会长,今天仍顶着大太阳站出来,让许多乡民相当感动,他说,「今天就算是要用门板扛,也要被扛出来反对农田种电!」

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彰化办事处主任张能轩指出,光电业者得依《国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请开发案件处理要点》规定,向该署各分署申请发给国有非公用土地案件申请开发意向书,该意向书性质仅供申请人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筹设或许可,非土地实质提供使用之同意。

张能轩表示,光电开发业者的事业主管机关为能源署,后续影响评估、筹设许可、土地使用变更或容许使用等多面向之专业,光电业者除得先取得国有地承租农户同意,开发也须由能源署依其主管法令审查同意,经许可后始得续申请取得国有土地合法使用权设置绿能设施,倘经能源署不同意开发,该署即配合撤销意向书。

芳苑乡长林保玲指控已有光电业者超前部署,在国有地铺设水泥施工。张能轩强调,业者不能违法施工,该署将在确认土地位置后,到场实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