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乔友大厦恶火 深入火场牺牲救了8个人 陈志帆消防英雄讣告

陈志帆消防英雄讣告。(彰化县消防局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陈志帆分队长仪照。(彰化县消防局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乔友大厦恶火,消防英雄陈志帆牺牲,彰化县0630火警治丧委员会15日10点在彰化殡仪馆举行追思告别式,总统颁授褒扬令,代表颁授消防奖章,县长颁授晋升令与荣誉章,县长颁发消防楷模证书。覆盖消防旗、国旗。灵车经过消防分队时,消防车鸣笛致敬,发引台中火葬场火化。

陈志帆深入火场奋勇救灾,因公殉职,让人心碎,消防英雄的搏命,火神也流泪。

陈志帆消防英雄讣告,纪录了故陈分队长志帆事略,如下:

故陈分队长志帆,彰化县彰化市人,生于民国七十七年九月八日,为家中长子,自幼个性正直,待人和善,在学期间成绩优异,原考取阳明国中资优班入学资格,后受彰泰国中延揽就读,不负所望考取彰化第一学府彰化高中,在学勤勉更录取国立中央大学,实为父母、妹妹眼中果敢智慧,懂事进取的大哥。

故陈分队长感于父亲担任彰化县民间灾害防救团体(水上救生协会志工)期间,救人于水火,无私奉献之精神,立志追随父亲脚步,成年后在父亲鼓励下投身消防工作,一百零三年考取消防警察人员考试,优选分发彰化县防局任职,投入消防救灾救护业务近六年,积极参各项抢救任务,自我精进提升个人体技,期间取得初级救护技术员、中级救护技术员、救生员等证照,同时接受急流救生训练、火灾抢救初级班、化学灾害抢救基础班等训练、火灾抢救初级班、化学灾害抢救基础班等训练,集各项技能于一身,环抱慈善之心救民众于危难之中,积极认真、尽忠职守之工作态度受机关长官及民众肯定。

故陈分队长任职期间与同仁相处融洽,为人耿直,勤勉自励,勤暇之余仍保有自身锻炼,上进勤学,积极准备三等考试,为同仁学习典范,任职期间多次参与辖内工厂、仓库、住宅等大小火警,厥功甚伟,出生入死冒险犯难,赴汤蹈火无所畏惧,功绩卓着值为表率。

故陈分队长于民国一百一十年六月三十日十九时四十八分执行彰化市中正路乔友大楼火警任务,于该栋大楼九楼发现民众数名,不幸浓烟急窜阻断来路,故陈分队长奋不顾身就地安置民众免于危难,至后续成功救援民众八名,唯自身未能及时撤离,英勇殉职,得年三十三岁。

故陈分队长年轻有为,于生命最后一刻仍不忘民众安危,舍己为人,不畏艰难,英勇殉职,牺牲奉献之浩气英风,实为消防人员之典范,足堪褒扬。谨叙

故陈分队长志帆生平救灾事迹,百世良范,并致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