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彰化乔友恶火】防疫大于防灾?跑了罚钱不跑会死

彰化乔友大楼于6月30日晚上发生火警,造成3名住在该栋防疫旅馆内的隔离检疫者及一名年轻的消防人员丧命,并造成22人受伤的惨剧!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防疫管制火灾逃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出发点,政府的防疫制度完善吗?为什么旅馆人员告诉隔离检疫者躲回房间瘟疫下,当人民遭受大火攻击时,防疫下的隔离与防灾的紧急避难,到底孰轻孰重?

此次事件中的防疫旅馆是位在乔友大楼的7、8及9楼,火灾当时有28名居家隔离者、3名员工受困。当火灾警铃第一次响时,旅馆人员竟然告诉隔离检疫者是警铃测试,请大家返回房间,造成多人来不及逃离。难道馆方是担心隔离者离开房间将病毒传播出去?而隔离者则是担心离开防疫场所而受罚(受检疫者发生若擅离指定地点致生感染他人之风险行为,处10万元至100万元罚锾)。例如其中不幸罹难的陈传道士,6月27日从泰国返台后,被安排入住彰化乔友大楼内的百香果防疫旅馆。他生前最后的窗边录影说道:「我也不知道能跑还是不能跑,跑出去怕被罚钱,不跑会不会死在火灾中?」真是令人心碎!

《「COVID-19(武汉肺炎)」因应指引:防疫旅馆设置管理》中之「参、门禁管理及安全维护」规定,居家检疫或隔离者活动范围以自己的房间为限,未经许可不能离开自己的房间或进入其他居家检疫或隔离者的房间。难道是防疫的法律宣导太成功,以致像他这样守法的人误解法律上的权衡原则,自己的生命法益当然大于免于他人染疫之法益!何况依据比例原则判断,火灾时的人身紧急避难权当然大于防疫的行政管制。

防疫旅馆老板于7月2日经彰化地检署侦讯后,以他是防疫旅馆负责人,但当防火警铃发报后,他却误认是他人误触警铃,以广播通知住客为「警铃测试」,以致隔离检疫者失去逃生机会;而后当发现确实有起火,又未善尽疏散住房人员之责任,检察官以涉有过失致死及过失伤害等罪嫌谕知交保100万元。

另外,根据《建筑技术规则》第95条规定,8层以上之建筑物,应自各该层设置两座以上之直通楼梯达避难层或地面。乔友大楼为15层,应设有两座以上安全梯,而百香果防疫旅馆要设置两个以上的不同避难逃生路径才能通达安全梯,但为了防疫需要,却将火灾时的逃生通道封锁得只剩下一个出口,在在凸显出于火灾与新冠肺炎之复合性灾害下,对生命尊严的忽视。

笔者建议卫福部的《「COVID-19(武汉肺炎)」因应指引:防疫旅馆设置及管理》,应该增订紧急事件发生时,如何逃生避难,以兼顾防疫需求及公共安全。再者,防疫旅馆是否有紧急情状通报训练及紧急支援人力计划?尤其是在上班分流、人力缩编之疫情三级警戒期间。《因应传染性疾病旅馆防疫手册》中,也该增订火灾消防演练及避难疏散演练相关规定,防疫旅馆工作人员必须有足够的防火避难及消防编组等教育训练。

火灾不会因为疫情期间就不会发生,建议卫福部、消防署重新检讨防疫旅馆的SOP。这场大火烧出防疫下被轻忽的公共安全问题,在火灾及疫情叠加的恐惧时刻,人命显得更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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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国立云林科技大学营建系兼任教授、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博士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