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山林地将开发掩埋场 村民集结环保局抗议
位在花坛乡的双伦工程公司,向彰化县农会大村林场承租位在大村新埤仔头段6笔土地,打算开发掩埋场,基地开发面积逾11公顷林地。(吴建辉摄)
环保局29日举行审查会,引发居民不满集结到环保局抗议,痛批没举办说明会就直接审查,是严重的行政瑕疵。(吴建辉摄)
位在花坛乡的双伦工程公司,向彰化县农会大村林场承租位在大村新埤仔头段6笔土地,打算开发掩埋场,基地开发面积逾11公顷林地,环保局29日举行审查会,引发居民不满集结到环保局抗议,痛批没举办说明会就直接审查,是严重的行政瑕疵。
彰化县环保局29日在彰化县体育场田径场2楼会议室召开「双伦一般事业废弃物处理场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第1次审查会,当地居民不满,号召近50村民现身会场抗议,还有将近10位的议员、代表、村里长现身力挺,警方不敢大意,出动20多名警力维护秩序。
带队抗议的大村乡平和村长赖居林表示,双伦工程公司预计开发的掩埋场,基地开发面积逾11公顷林地,包含开辟进出道路、作业道路与连通道路,并设置3处滞洪与沉砂池、渗出水处理厂、覆土方暂置区,另保留基地周边缓冲带与未整地部分共4.01公顷,做为保育区与保育绿地。
整个开发计划内容2020年环保署上网公告,不过至今业者都不曾举办地方说明会,甚至今年的开发面积大幅增加为15.143785 公顷,这样环保局竟然也受理。大村乡好山好水,此案选在海拔150公尺山林地,是全乡水源命脉,若倾倒掩埋垃圾,难保不会污染地下水源,因此村民一定反对到底。
对此环保局回应,双伦开发案经彰化县政府环境影响评估委员会审查后,认定有重大环境影响之虞,需进入第二阶段环评,开发单位应将环境影响说明书分送有关机关,并陈列或揭示30日,期满后至当地举办公开说明会议。
此外环保局还说,双伦开发案属「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第28条第1项第5款」,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估法,需进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估,绝无外界所传没有举办说明会就审查通过,欢迎民众如有意见,可于会后15日内,以书面向开发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