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永靖乡代会贿选案 9人遭诉

永靖乡代会主席林大福因涉正副主席贿选案29日遭彰检起诉。(翻摄自林大福脸书)

永靖乡代会正副主席选举贿选案,彰化检调查扣的贿款。(彰检提供)

彰化县永靖乡乡民代表会主席林大福、副主席邱平舜为求连任,涉嫌于去年代表会正副主席选举前联合出资以每票60万元行贿代表被查获,彰化地检署侦结认为林、邱与另3名代表以及涉嫌帮助行贿或收贿的前乡长黄建彰等共9人,29日均依违反《选罢法》起诉。

彰检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淑媛指出,林大福、邱平舜于去年当选为代表后为寻求正、副主席选举可以当选连任,各出资225万元及75万元准备以每票60万元行贿5名代表,并将全数贿款300万元现金寄放在前乡长黄建彰处,随后透过赵姓男子等人居间行贿,最后两人是以6票对5票赢过对手当选。

这起贿选案,盛传因当时两派相争且相互「加码」导致1方人马不满检举才引来检调重视,今年3月14日检察官姚玎霖指挥侦办,经调查,受贿代表中除了詹文惠不知情而由其父亲詹日新收下贿款之外,邱世明、余秉峰、邱柏彰等3名代表是亲自收受,余款60万元则未送出。

黄淑媛表示,历经月余追查,检方先后羁押詹日新、邱平舜、邱世明、黄建彰及林大福等人,借提及讯问达67人次,目前事证已备,侦查终结,检察官认为除代表林大福、邱平舜、邱世明、余秉峰、邱柏彰涉嫌行贿、收贿外,黄建彰等4人则分别涉嫌共同行贿、帮助行贿与收贿,均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提起公诉,扣案所得300万元则声请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