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遭影射恶婆婆怒告网友 汪小菲晒出判决结果
汪小菲晒出张兰胜诉的判决书,要求被告女网友执行法院判决。(图/中时资料照)
汪小菲和女星大S(徐熙媛)离婚后不和平,除了隔空互杠,还走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张兰也常在直播嘲讽前媳妇大S,引起热议,却被女网友影射是恶婆婆。对此,张兰捍卫名誉向女网友提告,汪小菲晒出胜诉判决书,挨告的女网友得付出代价。
汪小菲29日在微博PO一段影片,内容均是张兰提告女网友的民事判决书,原告不满遭影射恶婆婆、骗子、老巫婆、坏女人、社会败类、披着羊皮的狼、人面兽心等,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被告立刻删掉侵犯原告名誉的所有内容、停止一切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被告须立刻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被告微博主要置顶道歉信并保留90天、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结清律师费和取证费用等。
法院判决指出,被告女网友未到场开庭,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告张XX就侵犯名誉权一事须向原告赔礼道歉,致歉声明须保留至少72小时,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原告须负担刊登费用。
汪小菲PO法院判决书。(图/汪小菲微博)
汪小菲PO法院判决书。(图/汪小菲微博)
不仅如此,被告要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取证费用,若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将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汪小菲公开标记被告的微博,隔空喊话:「法院判你败诉,我才知道你叫张XX,你造谣诽谤,连个真名都不敢写。希望你按照法院的判决尽快执行。」截稿前,张姓女网友尚未发布道歉公告,仅PO「打击网路谣言共建清朗家园」短片,以及发文:「我的各个帐号都很好,有些人看不到我有些帐号是因为我把它拉黑。」
汪小菲要败诉的张姓网友执行法院判决。(图/汪小菲微博)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勇于求助,远离网路霸凌!检举网路霸凌iWIN热线:02-33931885、教育部反霸凌投诉专线: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