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影射关说港星向华强依亲案 叶毓兰怒告求偿判决出炉

蓝委叶毓兰(黑口罩者)不满被影射关说「龙五」向华强的依亲案,提起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求偿(本报资料照片)

饰演「龙五」的港星向华强依亲居留案,去年自由时报报导影射国民党立委叶毓兰介入,向移民署官员关说、施压,叶提告向陈姓记者求偿5000万元,自由时报连带赔偿2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事涉公益且记者有合理查证,驳回叶的诉讼。可上诉。

去年初自由时报以「协助向华强依亲居留 警界出身蓝委游说移民署」为标题,报导指称,据知情人士指出,一名警界出身的国民党立委热衷为向华强依亲居留案奔走发声,要求主管机关要让它过,有些官员因为认识或被教过,都显得相当为难。

叶毓兰提告求偿,台北地院认为向华强是知名人物,其因自身背景及政治属性,是否适合以依亲名目来台,依亲申请之准否,事涉国家政策走向或国家安全,有高度公益性,新闻自由应受最大程度保障,叶的名誉也应作较大程度退让。

法官指出,陈姓记者获悉该案相关消息并与其信任之相关内部人员进行求证后,发表该查证内容大略相符报导,有尽其合理查证义务,陈没有侵害叶的名誉权,判决叶女败诉、陈及自由时报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