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县府新成立交通处一级单位 业务繁重为兑现政见备战
彰化县政府工务处下的交通运输科业务量繁重,议会25日三读通过成立交通处为县府一级单位。(吴敏菁摄 )
彰化县政府进行一级单位调整,继上次议会临时期审议通过增设青年发展处,25日第20次临时会,再三读通过成立交通处,主要提升交通专业,兑现政见承诺,法制处则并入行政处,函报内政部备查、考试院核备后,预计6月上路,维持县府运作最多可设置26个局处。
早在2019年就有议员提案成立专责负责交通业务的交通处,工务处「运输管理科」只有9人,仅科长是交通运输本科,业务量繁重。推动轨道建设又县长王惠美重要的政见之一。
日前议会分组审查,退回「大众捷运系统鹿港线可行性研究」,县府同意下次定期会专案报告,临时会最后一天,三读通过成立交通处替案,外界也认为是为兑现政见承诺,加足「备战」马力。据了解,新处长人选将以政务官任用,聘任交通专才。副处长应会由交通运输管理科优秀人才调升。
县府人事处长张正一表示,六都之外,有4个县市成立交通处为一级单位,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将整合工务处、城观处和警察局交通业务,规划设置运输规划科、交通工程科、交通管理科,利于交通业务整体规划,未来将着重智慧交通系统设置、轨道运输系统发展,效促都市及相关产业发展。
至于第19次临时会期通过成立青年发展科,29日将成立筹备处,处长人选也将采政务任用,向外界寻求专才,等待约聘人员陆续到位后,就会正式挂牌上路了。
25日临时会也通过法制处并入行政处,县府说明,依据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第15条规定,最多可设置26局处,参考其他县市做法,只有彰化县设有法制专责单位,法制人员编制在10人以下,且行政执行由各业务单位自行负责,消保业务由消保官主管,因此重新规划整合,人员调整移拨,法制工作内容不变,法制处长黄耀南将调任议会法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