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列为被执行人,连续两年净利大降收问询函
张小泉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列为被执行人。
5月24日,刀剪第一股“张小泉”(301055)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因富春控股集团未及时偿付本息,被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涉及金额2.45亿元。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提供的《告知函》:2022年12月12日,上海本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图实业”),与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保理”)签订《国内商业保理合同(有追索)》(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合同约定本图实业将其持有富春控股集团的4笔应收账款转让给陕建保理,由陕建保理向本图实业提供2亿元的应收账款融资。
同时,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以其持有的1750万股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张国标等各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今年5月22日,因富春控股集团未及时偿付本息,陕建保理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案号:(2024)陕01执1388号),执行标的金额为2.45亿元(该金额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实际执行标的金额以后续收到的执行文书为准),富春控股集团、张小泉集团、本图实业、张国标等各方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因保理合同经过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本案为陕建保理通过公证处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富春控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尚未收到与本案相关的执行资料。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张小泉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及富春控股集团妥善处理,尽快化解偿债风险,如后续有进一步解决方案或其他风险,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已督促张小泉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及富春控股集团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富春控股集团通过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小泉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处于锁定期,其所持有的99.9%的股份已被质押。
公告称,虽上述股份均为场外质押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但如果债务无法及时清偿或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不能达成和解,将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届时公司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若债务无法及时清偿、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不能达成和解、控股股东和部分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未来公司可能会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财报显示,2023年张小泉实现营业收入8.11亿元,同比下降1.82%;净利润2511.83万元,同比下降39.48%;扣非净利润2026.66万元,同比下降42.69%;公司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已连续两年大幅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5月22日,张小泉收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近两年行业竞争状况、业务开展情况、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变动情况、各主要产品销售量和销售单价变动情况、产品更新及新产品销售情况等,量化分析公司净利润、扣非净利润连续两年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趋势是否仍将持续,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结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及增减明细、折旧会计政策、折旧年限等,说明管理费用中折旧及摊销金额自2021年以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
此外,交易所还关注到张小泉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情况,并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深交所要求张小泉在6月5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截至收盘,张小泉报收12.41元,跌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