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在福建率先推出低空经济扶持政策 最高奖励5000万元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漳州5月21日电 (张子剑、苏海森)在5月20日举行的漳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招商大会上,《漳州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发布,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领导在会上解读该措施。该措施为福建省首个地级市低空经济政策“礼包”,包含13条“干货”,分别就产业生态培育、低空飞行场景应用、低空经济产业环境配套等给予明确支持。
在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方面,措施提出,对新引进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低空经济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低空经济领域特别优质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的定制化支持。
措施鼓励低空飞行场景应用,支持发展低空智慧物流、低空载人飞行、低空体育运动。鼓励企业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eVTOL在电力巡线、岸线巡检、港口巡检、航拍测绘、农林植保、环境监测、交通监管、城市规划、市政巡检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同时,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低空经济领域公共服务。
措施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低空经济产业环境配套。对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创新服务平台,在漳州设立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项目新增固投的50%给予补助,每年封顶500万元;支持开展低空测试飞行,按照试飞服务费用的 30%给予补助,每年封顶200万元;对引进的低空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该措施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为进一步调动各低空经济市场主体积极性,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对象,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奖补资金上浮20%;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享受的奖补资金上浮10%。
据悉,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以无人驾驶飞行、低空智联网等技术组成的新质生产力与空域、市场等要素相互作用,带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领域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2023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低空经济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24年全国两会,“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1月以来,北京、广东、安徽、山西、四川等约18个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低空经济的各项政策,将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