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子女遭「放生」19年 成年後心寒切割嗜賭父
台南有名男子被控长年嗜赌,工作收入从未用在家庭,19年前与妻子离婚后,对当时16岁及13岁子女不闻不问,生活费及学费全靠妻子赚钱支付,2人成年后向台南地院请求免除扶养义务,法官认他有违身为人父应尽责任且情节重大,免除子女对他扶养义务,可抗告。
前妻到庭作证,她是2名声请人的母亲,也是男子的前妻,两人于2005年离婚。她说,离婚时,两子女分别为16岁、13岁。离婚后,他就完全没有寄扶养费或照顾子女2人。
她说,离婚前,前夫做晚上的工作,白天都在睡觉,小孩都是她在照顾。前夫晚上工作的钱都是用在赌博,都没有拿钱养家,小孩幼稚园之前,婆婆有协助她照顾,幼稚园之后,婆婆在小孩下课后会帮她看一下小孩,小孩扶养费都是她在支出,前夫都在赌博没有付任何钱。
这对子女提出户籍誊本为证,指男子是他们的父亲,2人为其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第一顺位法定扶养义务人。然而,他们主张,未成年时,父亲长期未尽为人父亲应尽扶养义务对相对人即有扶养义务,向法院请求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
台南家事法庭指出,男子为这对子女的父亲,于他们成年前,依法对2人本负扶养义务,然男子自2人年幼时,即未尽扶养义务,有违身为人父应尽责任,显已构成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如强令2人负担与其长期感情疏离父亲扶养义务,显失公平。法官认2人依民法相关规定,免除其对父亲扶养义务有据,应予准许。
台南家事法庭指出,男子有违身为人父应尽责任,显已构成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如强令2人负担与其长期感情疏离父亲扶养义务,显失公平。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