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瑞华所及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决定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8月16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决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约56.6万元,并处以约113.21万元罚款,对李岩、陈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经查明,瑞华所为扬子新材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扬子新材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收费约56.6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岩、陈丽。瑞华所在对扬子新材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采购与付款流程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