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8月2日晚间,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名医药,002581.SZ)公告,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未名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二、对潘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三、对罗德顺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四、对杨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五、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六、对赵芙蓉、丁学国、徐若然、张一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七、对赖闻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八、对方言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