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酒醒内裤飘嘉明味 男辩「梦遗」法官有话说
一名20岁桃园女酒醉醒来,发现内裤竟有精液味道,惊觉遭男友人捡尸性侵。(示意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桃园一名20岁年轻女子为情所困,到友人租屋处喝酒喝到昏睡。隔日醒来,年轻女闻到内裤有「嘉明(精液)味,惊觉遭性侵,质问陈姓男子,陈男立刻认错道歉,还说女子口喊暗恋男姓的名字,还伸手摸他下体,他一时冲动发生关系。
桃园地院审理时,陈男改口不认性侵,辩称应该是「梦遗」,但法官不采信,依乘机性交罪判他3年2个月徒刑。近期民事判决也出炉,陈男须赔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
判决书指出,绰号「蝴蝶」的20岁女子,2016年12月某日因感情问题,与2名友人到陈男租屋处饮酒聊天,4人皆喝到昏睡。隔日「蝴蝶」醒来返家,闻到内裤有精液的味道,传讯陈男:「你是不是对我做了什么,如果你诚实的话,我们还是朋友」。
陈男回应:「你那天拉我的手」、「你直接摸我那贴过来」、「当下你口中喊OO,拉着我的手去摸你…」、「我太冲动了…我无话可说」。蝴蝶怒斥陈男「为什么不戴保险套,你不知道XX隔天拿避孕药给我吃,那对我的身体有多受伤吗」,陈男又回「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会寄一点补品给你」。
警询时,陈男供称「蝴蝶」在他房内发酒疯,直到接近凌晨5时她冷静下来,躺在他床上睡觉,他也躺在她旁边睡,睡到一半时,「蝴蝶」拉他的手去摸她的胸部,另一手摸他的生殖器,两人便发生性行为。
桃园地院审理时,陈男改口否认犯案,称「蝴蝶」内裤上的精液可能是他梦遗沾到的。不过,法官勘验2人对话记录,不采信陈男说法,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2个月。民事部分,判陈男应赔偿「蝴蝶」精神抚慰金5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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