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500萬交保 桃檢跳腳當庭抗告:立即提出抗告書

桃园前市长、现任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遭检声押,法官谕令以5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与相关人等联系,桃园地检署稍早表示,已当庭抗告,将立刻提出抗告书。记者陈恩惠/摄影

桃园前市长、现任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惊传涉及林口工五扩大用地弊案,桃园地检署昨将他约谈到案、漏夜侦讯后,今晨以贪污治罪条例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禁见,案经桃园地院开庭调查,历经2小时庭讯,法官谕令以500万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对此,桃园地检署紧急发布新闻稿表示,「当庭抗告,并将立即提出抗告书」。

桃园地检署新闻稿指出「本署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被告郑文灿并禁止接见,经检察官莅庭论述,法院于稍早裁定,认为被告涉犯对于职务上行为受贿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无羁押必要,准以新台币500万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本署认该裁定认事用法不当,当庭抗告,将立即提出抗告书。

桃园地院羁押庭历经2小时,最后做成交保结果,院方公开2点理由说明指出,一、就声请意旨被告郑文灿涉犯洗钱防制法罪嫌部分,依被告郑的供述及声请书所附相关供述及卷证资料,难认被告郑所收受的新台币500万元款项,于2017年9月收受后至2018年8月交还廖男的期间,这笔款项有何变更形式等情事,难认此部分有何掩饰、隐匿犯罪所得之情节,此部分认无犯罪嫌疑,因此将羁押声请予以驳回。

院方第2点说明指出,就声请意旨被告郑文灿涉犯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泄密罪嫌部分,被告虽否认犯行,惟有声请书附件所载的相关供述及非供述证据资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然参同案3名廖姓被告、侯姓男子等已经院方裁定羁押禁见,而杨男高龄近90岁,裁定具保并限制住居及禁止与相关人员联系等。

院方指出,由于案发时间距今长达7年之久,相关监听译文及搜证照片已详如卷内所示,认无羁押必要,并考量杨男的具保金额,准以新台币500万元具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