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移审主任检察官「带队开战」 桃院无预警宣布接押庭不公开

记者黄宥宁、沈继昌/桃园报导

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涉在担任桃园市长期间,于「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中收贿500万元,桃检昨(27日)依贪污罪起诉,并求处12年有期徒刑。收押47天的郑文灿移审桃园地院,法官却无预警采不公开审理接押庭,且在法庭外拉起红龙柱,面对记者询问,桃院庭长刘为丕并未回应。

桃检依贪污等罪起诉郑文灿、前台塑副总经理侯水文、前集团顾问廖俊松及廖家兴、廖力廷父子,5人上午移审至桃园地院,傍晚法院表示,移审庭法官由(群股)廖奕淳法官担任受命法官,因本案卷证甚多,须待阅卷后才能进行移审的讯问。

▲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前)、承办检察官陈嘉义(后)走进法院应战。(图/记者黄宥宁摄)

27日晚间8时47分,桃检出动主任检察官吕象吾、承办检察官陈嘉义及公诉检察官邱健盛应战,法官却无预警裁定采不公开审理接押庭,且在法庭门口挂上「本件不公开审理」警示牌,并在庭外拉起红龙柱,严禁律师以外的任何人接近。

对此,记者询问桃检襄阅主任检察官康惠龙,是否因检察官后续有案要再追查,但担心侦办内容外泄,故向法院声请不公开审理,康惠龙回应:「没有听说」。记者随后再询问桃院庭长刘为丕,是否依据法院组织法相关条款作出裁定?未能获得回应。

桃检经动员多名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及调查官团队办案,调询及讯问131人次,执行搜索40处,扣得相关证物,火速侦结众所瞩目的贪污案,且在起诉书详述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犯罪手段、金流细节以及政策指示,内容相当详实,而郑文灿律师团力拼交保同时,法院却无预警告知「闭门审理」且未给任何理由,令人不禁怀疑此做法是否会成为未来开庭常态,使关心案件的全国民众失去参与的机会。

今(28)日凌晨1时许,桃院指出:依法院组织法第86条规定:「诉讼之辩论及裁判之宣示,应公开法庭行之。」本件是审判期日前之讯问程序,并不在上开法条所列应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