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发展是人权实现的前提 而人权是发展的产物
郑永年:发展是人权实现的前提,而人权是发展的产物。(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官网)
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14日在北京举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郑永年发言指出,发展是人权实现的前提,而人权是发展的产物。西方跟东亚社会一样,先发展,之后再有权利。但如果改变了这个顺序,就会比较麻烦。在人权成为意识形态情况下,美西方向外推行「先权利后发展」观点,对开发中国家的投资有很多附加条件,反而导致很多开发中国家长期处于贫困或者不发展的状态。
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由中国大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共同主办,以「平等、合作、发展:《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主题。
郑永年表示,今天看到的人权实现,与西方式民主并不那么相关。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保障方案是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时代实现的,大部分社会保障都是一人一票民主之前实现,很少有国家在一人一票之后建立起这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但美国也是最不平等的国家。如果说平等是人权的一部分,那么美国的人权并没有反映它的发展程度。
「还有很多亚非拉国家,它们在独立后都继承了以前殖民地的那套政治体系,所以从表面上看他们什么都有,多党制、自由媒体、服务社会等等,但是仅仅停留在纸面上」,郑永年说。
郑永年认为,人权的实现需要一个有效政府。当时俾斯麦时代的政府是非常有效的,它的人权就实现得好。而如果政府变成无效的,人权就会出很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