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救助403地震 盤點30項措施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表示,除拨付3亿元供花莲县政府进行救灾所需紧急运用,对于灾区灾民的权益,各部会也提供灾害救助事项。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花莲赈灾,行政院除已拨付3亿元供花莲县政府救灾紧急运用,昨(5)日盘点出各部会相关灾难救助相关措施共计30项,包括死亡或失踪每人发给20万元「灾害慰问金」;死亡或失踪赈助金每人40万元、重伤赈助金每人10万元;以及受灾户工作津贴、安迁和租屋赈助、金融协助、税捐减免等,助灾民度难关。

行政院已公告花莲县为震灾灾区范围,自4月3日起生效,后续将依《灾害防救法》办理,提供灾民相关救助。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昨日表示,行政院除拨付3亿元供花莲县政府进行救灾所需紧急运用,对于灾区灾民的权益,各部会也提供灾害救助事项,包括灾害慰问金,死亡或失踪每人发给20万元,死亡或失踪赈助40万元、重伤赈助10万元。

居住方面有安迁救助、租屋赈助、居住协助、住宅重建或重购赈助,以及因灾致失去依靠者急需协助、紧急物资赈助、奖学金补助、急难救助、役男协助。

在金融税捐方面有金融协助措施、企业融资和灾后关怀访视、国有土地承租减免、综所税、营所税等税捐减免、关税减免。

此外,针对原住民民众,提供灾后救助、临时工作、重建修缮、融资纾困;农渔业有救助及纾困措施、农渔畜产品运费补助、管路灌溉设施补助、山坡地农地水土保持及附属设施补助;就业方面则提供临时工作津贴、职业训练补助;此外,灾民就医得以例外就医,看病免健保卡。

林子伦说明,灾后复原是漫长且艰辛的路,现阶段重要工作是全力搜救受困和失联的民众,对于伤者也必须做好医疗和收容安置措施,而针对灾民救助所需经费、物资和其他行政支援,行政院持续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秉持从优、从速、从简原则,尽全力协助花莲灾民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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