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三驻台代表挨告怨行政部门置之不理 外交部回应了

「阿拉伯在台商务协会」为内政部登记在案的NGO团体,但已多次被沙乌地阿拉伯、阿曼与约旦驻台代表检举有混淆、误导及诈骗疑虑。图为沙乌地阿拉伯商务办事处办公室设于外交部的使馆特区内。(王爵𬀩摄)

沙乌地阿拉伯、阿曼以及约旦驻台代表,多次检举NGO团体「阿拉伯在台商务协会」有混淆、误导及诈骗疑虑,却反遭商会控告妨害名誉,三国驻台代表传出对外交部消极未妥适处理此案感到悲哀。对此,外交部表示,外交部在接获请求时均积极回应,并无置之不理或消极回应情形。

「阿拉伯在台商务协会」在内政部登记为「社会团体」,于2018年登记成立,负责人为叙利亚裔的「韩威尔」。2020年起阿拉伯国家驻台主要代表国家陆续接获一些情资,该NGO团体声称能协助处理台湾人去阿拉伯世界投资。

之后这三国驻台办事处陆续接获有台湾公民反应,该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未获商业目标国接受,于是向台湾外贸协会发函示警,并将相关疑虑请外交部移请调查局调查,却反被该商会控告妨害名誉,北市中山分局甚至发函要求到案说明,差点酿外交危机。

三国驻台代表对于外交部与内政部至今都只有行文该NGO团体要求配合,近期更出现网军开始在网路上散播代表们的个人手机还有骚扰电话,感到「Depressed(悲哀)」。

对此,外交部说明,首先,「阿拉伯在台商务协会」(Arabic Chamber of Commerce)是在我国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其英文名称虽称为商务协会,在某些国家是具有官方或半官方性质,但本案中之NGO组织并非获阿拉伯国家授权的在台代表团体,并曾引起中东三国驻台代表处认其有误导疑虑。

外交部曾以「阿拉伯在台商务协会」系属非政府组织,而商会具官方性质,函请内政部妥善处理「阿拉伯在台商务协会」登记事宜。

有关「阿拉伯在台商务协会」提告沙乌地阿拉伯、阿曼及约旦3国驻台代表损害名誉,衍生刑事、民事诉讼部分,外交部表示,尊重司法机关职权,通常在处理驻台机构或人员的司法案件时,向由外交部确认豁免范围后正式发函司法机关说明。

外交部指出,本案我司法机关曾针对该3国在台人员所享待遇及礼遇部分函询外交部,外交部在确认与各该国双边外交互惠情形后已函复说明,另曾函告国内司法机关说明在传唤驻台官员前,应先向外交部确认豁免范围,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至于有关驻台代表在网路遭受骚扰部分,外交部表示,倘有人身安全遭受危害情形,建议驻台机构搜集相关资讯向警方备案,外交部将请警方加强驻台机构及人员的安全维护工作。

外交部强调,外交部在接获相关驻台机构及我司法机关就本案提出之请求时,均立即处理、积极回应,并无置之不理或消极回应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