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提14项决定 构建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

中共福建省委推完善两岸社会经贸情感全域融合发展机制。图为2011年6月1日拍摄多媒体技术两岸「合璧」后的《富春山居图》。(新华社)

今日海峡 新闻网4日报导,中共福建省委发布重要决定,为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福建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8月23日作出十四项决定。其中涉台部分以「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为主题,完善两岸社会融合机制;创新两岸经贸融合机制;健全两岸情感融合机制;探索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机制。

在完善两岸社会融合机制方面:凸出共建共用第一家园,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

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在台胞聚集社区开展闽台共建共治共用试点,推出更多便于台胞参与的社会融合专案、基层治理岗位,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机制。 深化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改革,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闽台学术交流合作机制。

完善台胞在闽求学研习制度安排,强化教育交流合作,拓宽台湾学生学习交流路径。

扩大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范围,建设全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平台。

优化涉台执法资讯公开平台,拓展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领域,以更大力度保障台胞合法权益。

在创新两岸经贸融合机制部分:

凸出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打造两岸经济融合示范样板。 建立健全闽台融合发展重点专案促进机制,实行审批、要素、资金优先保障。

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着力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

进一步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推动出台促进闽台融合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扩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推进对台小额贸易创新发展。

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制定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政策措施。

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加快建设两岸农渔业交流合作平台,提档升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

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管道。

在健全两岸情感融合机制方面:

凸出密切闽台人文交流,打造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样板。

发挥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培优做强对台交流基地,打造祖地文化品牌体系。

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关系档案文献保护利用工作,巩固拓展闽台同名同宗村交流机制,深化寻根谒祖和宗亲乡亲姻亲交流。

探索建立闽台青年团体常态化交流管道,促进闽台青年社团交流交往。

持续开展闽台中小学校校际结对交流。

建好用活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体验式交流中心,引导更多台湾青年参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创新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平台载体,不断增强台胞认同感。

在探索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机制方面:

凸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 持续提升厦门与金门融合质效,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

纵深推进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城市治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推进福州与马祖创新融合,建设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

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推进「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打造更加便捷的两岸往来通道,构建全方位对台开放格局。拓展其他地区对台融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