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建立城中村统一更新标准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崟欣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厦门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在全市域层面建立统一的更新标准,形成全市“一盘棋”,合理有序推动城中村改造实施。

《导则》提出采用“留、改、拆”并举的模式,将城中村分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实施改造,从而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基础设施、补齐配套短板、优化道路交通、改善环境品质、美化村庄风貌、传承历史文脉、彰显村庄特色、提升社区治理,推进厦门市城中村逐步实现宜居社区、宜业社区、智慧社区、和谐社区的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四个社区”目标。

《导则》提出,应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守住安全底线,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打造具有厦门地方特色的完整社区。此外,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可按需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该标准衔接《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要求,提出全面推进城中村有机更新,应注重对城中村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要在全面社区体检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城中村改造片区的更新改造适宜度,科学划定城中村改造片区采取拆除新建和整治提升改造方式的区域,结合城中村改造片区空间布局特点、资源禀赋、拆(搬)迁时序等,在拆除新建类和整治提升类更新导则的基础上,统筹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打造具有厦门地方特色的完整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