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订金融稳定法 防风险蔓延并强化统一领导

▲中国将制定金融稳定法。(图/CFP)

文/中央社台北5日电

中国将制定金融稳定法,日前已发布二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至7月底。分析指出,这个法案是北京致力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环,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中共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与话语权。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行长潘功胜今年3月表示,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在6月底举行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并于会后发布了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底。

据路透社报导,这部「金融稳定法」是北京为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之一,针对中国规模达66兆美元(约新台币2140兆元)金融机构,进行风险预防、化解和处置的综合性立法,其中包含设立一项基金协助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

中国过去曾针对商业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制定了法案,但这部新法律可以填补监管框架中的空白之处。

华泰证券于1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则提到,金融稳定法提供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预防和跨机构监管的顶层设计,以解决金融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协调问题,从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报导提到,这项法律的一大重点是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后备资金来源,协助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防止风险蔓延。中国央行也可以透过再贷款工具提供低利率贷款,这些贷款应透过处置风险机构的收入来偿还。

虽然基金的具体规模尚未正式公布。不过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在2022年表示,这项基金最初会从金融机构筹集人民币646亿元。市场分析师评估,基金规模将会达到每年将筹集人民币1200亿至1800亿元,使其足以应对任何重大金融危机。

这项新法同时规定,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必须先自救,采取必要措施清理债务和挽回损失,然后再寻求外部援助。

另据21世纪经济报导引述北京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助理张伟分析,二审稿的修改内容呼应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监管体制全方位改革方向。整体来看,「将从法律层面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