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党委书记丁向群首度公开亮相 将积极开展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林汉垚 北京报道

近年来,自然灾害的频率和强度都在不断增加,给社会经济和个人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巨灾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它不仅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一种经济保障,还在灾后重建和恢复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1月22日,在中国人保集团举办的“‘巨’守江河安澜,‘保’护人民安居”巨灾保险论坛暨巨灾风险管理创新成果发布会上,其新任党委书记丁向群首次公开露面,并表示,中国人保将持续深化保险供给侧改革,丰富巨灾保险产品供给,因地制宜,探索地方性巨灾保险发展的可行路径,逐步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筑牢抵御灾害风险的保险屏障

丁向群称,中国人保将积极开展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实现推动建立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保障基本,兼顾差异,为地方政府提供差异化、特色化、定制化的风险保障方案。

多方协同推进 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成共识

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频发,巨灾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也在不断上升,给人民群众造成了较大损失。根据应急管理部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国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3238.1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2.3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172.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31.6亿元,远高于2023年同期的382亿元。

巨灾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为受灾地区提供了经济补偿,帮助受灾居民和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生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副司长卜凡伟表示,近年来,世界各国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频发,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对提升巨灾保险保障水平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同时,卜凡伟也指出,我国保险业在应对大灾中的作用逐步提升,但是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来看,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大概是1200亿美元,其中保险的赔付大概是600亿美元,大概占比50%左右,而我国保险赔付占灾害经济损失10%左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因此,卜凡伟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推动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更好服务防灾减灾救灾,更好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于华也表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持续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合作,在巨灾保险领域进一步完善机制、丰富产品、加强服务、深化科技赋能、做好宣传,推动我国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

此外,中国再保险集团副总裁朱晓云表示,中国再保将全方位服务支持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巨灾保险保障水平,扩大巨灾产品服务创新供给,拓展巨灾风险分散新渠道,提升巨灾风险减量服务质效。

丁向群则表示,中国人保将持续主动融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深化保险供给侧改革,发挥保险公司专业队伍优势,加强产品服务创新、技术研究和跨行业合作,推动巨灾保险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中发挥更大作用。

巨灾保险顶层设计加速完善 迈向全覆盖保障体系

面对自然灾害频发的状况,政府与市场也逐渐意识到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2016年,我国就正式推动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地震巨灾保险的全国推广标志着巨灾保险迈出了重要一步。

经过几年发展,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做好“五篇大文章”“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强调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为落实这一要求,2024年2月,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巨灾保险制度逐步从单一保险产品设计,向系统性制度建设转变。在现有地震灾因的基础上,将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中国全域常见自然灾害的全覆盖,并将金融保险金额翻倍,进一步提高了保障程度。

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保险业新‘国十条’”)进一步提出,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发展气候保险。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讲话再次强调,保险业要全面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部署,支持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灾害防控网,充分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丁向群指出,在全球气候异常、极端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巨灾保险作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现代金融工具,正逐渐成为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