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尼双方协商同意 尼边境居民可"持证"出入西藏

29日,经中尼双方协商同意,尼泊尔边境地区居民将可申请5年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进入中国西藏。

尼泊尔北部边境15个地区符合资格的居民可申请上述证件,这些地区包括桑库瓦萨巴、拉苏瓦等。

凭此证件可经由中尼两国边境线上的14个指定口岸进入中国西藏自治区,停留期限不超过1个月,入藏旅行范围一般限于中尼边境30公里之内。

通行证的启用既为尼方入藏人员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两国边境管理,打击非法越境行为。

编辑: 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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