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没到就放「炮」!台南黄金海岸烟火乱炸 环保局开罚了

台南市政府环保局13日夜间在南区黄金海岸发现有民众燃放爆竹烟火,当场开出3000元罚单。(环保局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台南市政府环保局13日夜间在南区黄金海岸发现有民众燃放爆竹烟火,当场开出3000元罚单。(环保局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下周二是中秋节,但已有民众提前燃放爆竹烟火庆祝。台南市政府环保局派员稽查民众燃放烟火状况,13日夜间在南区黄金海岸发现3件燃放烟火情事,除1件当场依法开出3000元罚单外,另有2件因在深夜11点过后燃放,目前已掌握相关事证,将根据车牌循线追查,并加倍裁罚6000元。

环保局长许仁泽指出,该局已成立中秋环保稽查小组执行机动稽查;尤其针对热门景点,自晚间9点至10点的非管制时段会先加强宣导、劝导,但超过管制时间即执行稽查取缔。

环保局说,13日夜间除当场开出1张罚单外,后续还掌握2起违规事证及车牌,将再调查违规行为人;鉴于违规时间点均在深夜11点过后,将全数加倍开罚6000元。

市长黄伟哲提醒,为维护节庆环境品质,每年中秋节市府均针对黄金海岸、观夕平台等鞭炮烟火施放热区加强稽查,请民众晚间10点过后不要使用扩音设备、燃放鞭炮助兴,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一律告发,特定区域违规更将直接加倍裁罚6000元。

环保局强调,为保障环境安宁,依《噪音管制法》规定,除春节(除夕至农历正月初三)、农历正月初八、元宵节(含前1日)外,其他时间晚上10点至翌日上午7点,都不得施放爆竹烟火及使用扩音设施。

另外,今年6月环境部修正《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罚基准,针对夜间时段(即11点过后)或特定区域(10点过后,包含学校、图书馆、医疗机构等)加重裁罚,由首次违反开罚3000元加倍裁罚至6000元,再次违反将持续加倍裁罚直到上限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