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无照代收垃圾还乱丢 环保局开罚

不肖业者无照清运垃圾,并在网路上以低价、随时可清运招揽生意,再将垃圾以黑色垃圾袋装袋后丢进垃圾车或随意弃置,大赚无本生意,中市2020年至今已查获6件。(台中市环保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中部近年来有未持有许可的业者在网路社群平台刊登广告招揽「代收垃圾」,主打低价到府清运废弃物的服务,但收完垃圾后却随意弃置,造成环境污染,台中市环保局2020年至今已查获6件「代收垃圾」却弃置的案件,均开罚并移送法办。

近来有不肖业者在网路上行销,主打可随时清运、免分类、低价收垃圾等诱因,吸引贪图方便的民众或想节省开销的出租业者,这类业者后续便将收受的垃圾混入垃圾车中丢掉,或随意弃置,造成环境负担,相当恶劣。

环保局环境稽查大队长罗文龙说,一般的家户垃圾处理方法除让清洁队沿街收运,还有社区大楼委托民营公司或清洁队清运,这种在网路上招揽生意的不肖业者大多收的是小吃店、出租套房的垃圾,收受后雇用人力包好,直接丢进垃圾车,大赚无本生意,但稽查需抓到业者用小货车载运才能移送法办,有一定难度。

不少民众认为,垃圾交由业者处理后就没事,事实上若废弃物未经合格机关清理,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规定,若属一般家户垃圾者,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属事业废弃物者,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不肖业者将面临什么处罚?环保局强调,未领有合格公民营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的不肖业者,无法保障废弃物合法处理,随意弃置更造成环境污染,已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及第46条规定,除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停止营业外,刑事部分依法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

环保局长陈宏益呼吁,民众如有家庭垃圾排出需求,可透过辖区清洁队,事业废弃物部分也可透过环境部资源循环署清除处理机构服务管理资讯系统,查询合法清除处理机构委托清理,切勿心存侥幸、贪图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