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购买商品房时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观点网讯:3月24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通知。

通知显示,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进一步满足改善型住房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取消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要求,预计将简化购房流程,减轻购房者负担,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