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地下油管破损污染大武仑溪 基隆环保局将开罚

基隆市15日下午发生中油输油管线泄露,中油已紧急布放拦油索及吸油索。(基隆市政府提供/张志康基隆传真)

基隆市15日下午发生中油输油管线泄露,中油已紧急布放拦油索及吸油索。(基隆市政府提供/张志康基隆传真)

中油基隆营业处的地下输油管线15日发生破损,造成柴油泄露,影响大武仑溪的河水。基隆市环保局获报后,立即赶赴现场采样,并勒令中油应在7天内完成改善,并将依《水污染防治法》及《空气污染防治法》开罚。

基隆市15日下午发生中油输油管线泄露,中油已紧急布放拦油索及吸油索。(基隆市政府提供/张志康基隆传真)

环保局表示,15日下午接获中油公司基隆营业处通报,指该公司的地下输油管,因为承揽厂商进行输油管改善作业时,不慎造成柴油管线破损,发生泄油事件,泄露出来的柴油流向了大武仑溪。

中油旋即在大武仑溪布放了7道拦油索围堵油污,并使用吸油索及吸油棉片吸附河面油污,并清理沿岸沾附油污的杂草及垃圾。另一方面,环保局在接获通报后,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初步的影响范围在国道八堵交流道下方的大武仑溪一带。

环保局也在现场采取水样进行检验,水质酸碱度pH值呈7.65,导电度:738.3 μS/cm、水面有油花情形,重金属试纸无检出,初步应不致对环境产生太严重影响。

环保局表示,已经勒令中油公司应于7天内完成改善,并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对于空气品质影响部分,环保局也派员针对挥发性有机气体进行检测,分别于麦金路富景天下测得数值11.2ppm、尚仁国小5.5 ppm以及金华街八中社区6.2ppm,环保局将依《空气污染防制法》32条第1项第4款规定:「因使用、输送或贮放有机溶剂或其他挥发性物质,致产生异味污染物或有毒气体」,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之罚锾。

环保局表示,后续将持续监测,并督促中油公司尽速修复管线,避免污染持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