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湖西油庫漏油6萬公升 2主管隱匿1年今判決結果出爐
澎湖县中油「湖西油库」7年前发生油槽泄漏,油库经理曹堆容及管理师杨龙渊涉嫌隐匿未报,污染澎湖水域,其中一次漏油事件,两人被判1年4月、1年6月确定,第二次漏油未报部分,高雄高分院更二审今维持判决无罪,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曹堆榕为中油品行销事业部嘉南营业处马公行销服务中心经理,杨龙渊则为湖西油库层级最高的负责人。
2017年6月、11月间,湖西油库两度漏油,共泄漏无铅汽油6.3万公升,但曹男、杨男两人却涉嫌隐匿未报,让大量汽油流入地表,污染厂区外地下水体和土壤。
同年10月间,台电人员在油库附近作业时,闻到浓烈汽油味,经通报湖西油库后,杨先与台电人员会勘,但杨明知油库已泄漏,却拒绝通知环保局,还谎称是管线刚更新,不可能是油管泄漏。
台电担心发生工安事故,发文给马公行销中心重视,曹却回文强调「该管段无漏油」,并未向环保局通知,暗自完成油槽修复。
两人隐匿漏油长达1年,直到隔年7月澎湖地检署接获检举,调查后才发现两人涉嫌隐匿,大动作至油库搜索,清查漏油共造成6万8千多平方公尺面积受波及,全案爆发后,时任中油董事长戴谦及经济部政次曾文生亲赴澎湖道歉,赔偿4千多万元。
曹堆容及杨龙渊因涉嫌隐匿污染澎湖水体,被澎湖地检署依水污染防治法起诉,历经多次审理,更一审依水污染防治法,合并判曹1年6月、杨1年8月徒刑。
最高法院审理后,针对第1次漏油部分,判处曹有期徒刑1年4月,杨1年6个月定谳,第二次漏油则发回更审。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2审上午宣判,认为此次漏油与第1次漏油有关,判决两人无罪,仍可上诉。
湖西油库漏油重创澎湖水资源,当时还引起当地居民抗争。 图/湖西乡公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