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某托婴中心涉虐儿 县府祭重罚、彻销优等评鉴
竹北某托婴中心涉及不当对待婴幼儿,当是家长15日出面开记者会,盼业者正视核心问题。(邱立雅摄)
竹北某托婴中心日前发生不当对待幼儿事件,新竹县社会处已紧急函请托婴中心提供30日监看画面,也盘点尚可收托幼儿保母,协助幼儿照顾转衔。另外社会处已邀专家尽速召开会议,根据查调事实及违法情节轻重,依规予以裁处,同时撤销优等评鉴。
社会处指出,事发时已依托婴中心监视录影设备设置及资讯管理利用办法,函请该托婴中心将事发前30日监视器画面,提供社会处保存及查调,并陪同家长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及假日查看30日内完整监视器内容,确有违反儿童及少年权益福利保障法规定之事实。
社会处并主动请新竹县托婴协会盘点尚有名额之托婴中心,并请新竹县北区居家托育服务中心盘点尚可收托幼儿保母,协助后续幼儿照顾转衔,并请该托婴中心后续将幼儿名单跟初步转衔的方式,每日更新提供社会处确认。社会处除针对本次案件之托婴中心,已加强不定期稽查,该托婴中心之相关机构也一并加强稽查及要求调阅监视录影资料。
此外,社会处已邀专家,尽速召开专家会议讨论,根据查调事实及违法情节轻重,依规予以裁处。依儿童及少年权益福利保障法规定,违反第49条各款情形,托育人员将处以新台币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姓名且不得再任托育人员。托婴中心督导不周,且未能提供安全环境,将裁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严重者,将命停办并公布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2023年社会处办理托婴中心评鉴,已揭露更多资讯给社会大众,包含提前公告评鉴各项指标,并于公布结果上呈现等第,分别详列行政管理、教保管理及卫生保健3类之前、均、后标,以供民众能进行比较与选择更符合期待之托婴中心。
县府评鉴计划也订有绩优排除原则,社会处表示,本案托婴中心确实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83条第1项规定,有虐待或妨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属实,将撤销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