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启动入户新政 引进人数同比增长1288%

7月1日,《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引进及入户工作的通知(试行)》正式实施。7月1日-4日,珠海市金湾区区级共引进236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288%。短短4天的入户人数均超过了今年1-6月上半年每月入户总数。作为珠海市优化人才引进政策试点,新政的实施将为全市引进人才、补充人力资源、扩大人口总量作出有益尝试。

来自吉林的张先生目前生活和工作都在金湾区,且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已落户珠海,因之前的政策限制,全家人唯独他没有成为真正的“珠海人”。本月1日,他在“珠海金湾”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金湾区关于人才引进新政的新闻发布会内容,得知自己已符合此次金湾区入户新政的要求,便第一时间来到金湾区人社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经工作人员查询核实,确定张先生符合此次入户新政要求,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张先生现场便办理好了入户申请工作,接下来只需预约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其他落户手续即可。

原本只想先来了解新政的张先生,在现场便办理好了入户核准,让他感到十分意外。他兴奋地表示,非常感谢金湾区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很耐心、很高效地指导他现场办理并拿到人才核准证明。他觉得金湾区此次出台的这个引进人才新政真的很好,很接地气、很贴民意,完成了他一直以来的一个心愿。

金湾区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康霖介绍,新政实施以来的这几天,能明显感受到大家的关注,申请数量较之前有明显的增加,关于政策的咨询也非常多。办理部门已加派人手、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以确保新政的顺利实施。

此次金湾区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度放宽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现政策同原政策相比,门槛更低、覆盖面更广。即入户对象范围由企业职工扩大到金湾区管理范围内各类人才,首次将新业态从业等灵活就业人员纳进范围;年龄扩大到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社保缴费时限由“六个月”调整为“一个月”;新增了“居住入户”条款等。

“居住入户”条款只需要在金湾区管理范围内拥有自有房产,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可以入户。政策中所指“自有房产”是指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可以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

据介绍,增加“居住入户”条款,一方面对已经居住在金湾、一直为金湾的发展而奋斗的人才提供了更多的引进渠道;另一方面也是为男性年龄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超过48周岁仍愿意继续为金湾的发展而奋斗的这部分人才提供了入户渠道。

文|杨雪薇图|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