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开展大藤峡水利枢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珠江水利官微5月1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和标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珠江委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枢纽部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开展核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一级巡视员张新玉到场指导。
核查组现场检查了右岸坝肩、副坝、弃渣场、表土堆存场等重要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防治效果,查阅了项目水土保持设计、监测、监理和自主验收等材料,并就有关问题向相关参建单位进行询问。
从核查情况看,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监测和监理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较好地全过程履行了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实现了“人水和谐、生态多样”的生态水利工程建设目标。核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日常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水土保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