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竹南园区袭胸狼再出没 咸猪手3度突袭落单正妹下场惨

陈男在竹科竹南园区附近已2次对落单女子袭胸前科纪录,2021年底至2022年1月间又返园区犯下3案,被判刑7月确定。(资料照片)

在游艺场工作的陈男,早在2018年、2019年即在竹科竹南园区2度对女子袭胸被判拘役确定,他恶性不改,2021年底至2022年1月间又返园区锁定落单正妹,3度伸咸猪手突袭摸胸,3受害女愤怒报案。陈男落网后否认性骚扰或辩称「不小心碰到」,一审以性骚扰3罪判刑7月,得易科罚金。陈男上诉,二审法官驳回,不得上诉。

被害女子怒控,她在2021年12月21日晚间6时许,行经苗栗县竹南镇科学路附近巷弄,遇到1名戴黑色口罩男子,从后方追上她身旁,他右手撑伞、左手竟伸到她胸前,一路从右胸摸到左胸,她吓到哭出来,但不敢喝止,他趁隙逃走了。

另名女子指控,她在2022年1月10日上午7时许,从超商领包裹后要回住处,行经科学路附近巷弄,突然有1名男子从后方抱住她,还伸出右手摸她左胸,她吓得大声尖叫并挣扎,他才放手跑掉,刚好有同事骑电动车经过,载她追色狼,她拿手机一路拍下追逐过程,目睹他开车离去,也拍下车牌。事后,她对有人靠近都有点害怕。

另名被害女则说,2022年1月22日晚间7时许下雨,她前往竹科竹南园区上班,在公车站附近人行道上,突然有人摸她胸部,她惊吓回过神看到1名男子跑离,她一边哭一边追,追了约3分钟,看见他跑进科学路巷弄内,就不见身影。事后,她到案发地会很害怕、常作恶梦。

警方循线逮到陈男,他否认性骚扰,并辩称,他在2021年12月21日晚间6时许开车去竹南镇,走到科学路巷弄去玩抓娃娃机;2022年1月10日上午7时许,他也在附近拍1名女子背部,向她搭讪,因她突然大叫,他即离开;隔天下午7时许,他撑伞在附近人行道走来走去想事情,不小心碰到1名女子,还有向她道歉。

警方调阅相关路口监视影像,发现相关时地确实有个人撑伞在巷弄内伸手触摸独行者胸前画面,并有被害女子追逐逃离的陈男影片;3名素不相识的被害女子具结,指证历历。

苗栗地院认定,陈男分别对2女袭胸、1女拥抱摸胸,导致被害人留下难以抹灭阴影,危害社会治安,且曾有2次性骚扰及1次窃盗前科记录,以犯违反《性骚扰防治法》性骚扰3罪判刑7月,得易科罚金。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陈男在2018年、2019年在竹科竹南园区巷弄内2度对女子袭胸被判拘役75天确定,且住苗栗市、在新竹市工作,而案发地竹科竹南基地位在苗栗县竹南镇,并无地缘关系,无非是刻意前往,相关5案犯案地及手法几乎相同、具有关联性,根据事证认定是同一人犯罪。

高分院法官认定,原审采证、认事用法都无违误,量刑妥适,陈男并未再提出有利事证,予以驳回,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