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朱佩娴

1月10日,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其中提到,市直及市辖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县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600元调整为180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市直及市辖区月缴额不得低于210元,县域月缴额不得低于180元。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保持不变。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