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農地擅自堆置土石 嘉縣府裁罰8萬元令復原

嘉义县竹崎乡一处农地原有「既成道路」,但地主封路不让通行,擅自堆置大量土石,引起当地民众不满向县府检举,近日地主被依违反水利法裁罚新台币8万元,并要求限期清除。

无党籍嘉义县议员何子凡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竹崎乡覆鐤金段一处农地上,有着聚落通行二、三十年的「既成道路」,两年前地主对外说要跟县府申请农舍,必须封路索回要计入非农用面积,造成地方抗争。

但两年来县府未收到地主任何的农舍申请案,地主用铁皮高墙将农地围起来不知道里面搞什么鬼,近期铁皮被打开了,竟是堆积如山的「营建剩余土石方」,当地民众相当错愕、不满,向县府检举非法弃置土石。

嘉义县政府指出,该农地违规堆置土石,环保局分别于6、7、8月前往稽查5次并开挖4处,并未发现有害废弃物,但现场堆置的钢筋和垃圾,地主近日已清除完毕。

此外,地主在此处申请简易水土保持工程,却未依申报书施工,以违反水利法第23条第1项规定,7月22日发函裁罚新台币8万元,地主不服提出行政诉愿,但违规事实明确,维持原处分。

县府强调,营建剩余土石属可利用资源,依法不得堆置在农地,已限期地主清除农地上的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