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滥倒彰化县府出招了 溪湖农业区堆废料重罚30万元
溪湖镇农业区土地堆置大量废弃砖块等营建废弃物,彰县府建设处依都市计划法,农地违法地目使用,重罚30万元,并责成清理。(彰化县政府建设处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溪湖镇农业区土地堆置大量废弃砖块等营建废弃物,彰县府建设处依都市计划法,农地违法地目使用,重罚30万元,并责成清理。(彰化县政府建设处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溪湖镇农业区土地堆置大量废弃砖块等营建废弃物,彰县府建设处依都市计划法,农地违法地目使用,重罚30万元,并责成清理。(彰化县政府建设处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溪湖镇农业区土地堆置大量废弃砖块等营建废弃物,彰县府建设处依都市计划法,农地违法地目使用,重罚30万元,并责成清理。(彰化县政府建设处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不止废弃清理法,滥倒违反地目使用,建设处也依都市计划法出招了!彰化县政府日前接获检举,溪湖镇农业区土地堆置大量废弃砖块等营建废弃物,依农地违法地目使用,重罚30万元,并限期30日内恢复原状;若届期不缴纳罚款及未恢复原状,将依法移送强制执行,并按次连续处罚。
彰化县政府展现捍卫农地合化使用的决心,6月10日收到陈情溪湖镇位于「高速公路员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区」农业区,违反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竟被「偷渡」堆置大量营造废弃物,当下立即派员现场勘查,倾倒地点为溪湖镇大庭段109-2地号土地,确定违反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
建设处指出,这桩滥盗案,因有故意违法,且犯行恶劣,严重破坏及污染农地环境,依法予以重罚,以遏止县内农地违规使用乱象,维护农业生产环境。依都市计划法第79条规定,依法重罚。
彰县府再次呼吁,污染、违规业者不要再心存侥幸,应建立自主管理制度,落实农地农用及环保等工作,县府也将持续盘查违法农业地目使用,维护县内国土安全与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