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1民众携出公投票 检警侦办中

新竹市18日上午发生民众携出地方公投票事件,检警已介入侦办中。图非当事投开票所。(邱立雅摄)

新竹市18日上午公投投票时,在三民国小自然教室投开票所发生民众携出地方公投票事件,该名女子在上午9时45分左右携出地方公投票,检警已介入调查。选委会表示一度担心民众将地方公投票乱丢,幸亏「人票俱获」。

一名女子在18日上午前往新竹市为在三民国小的第19号投开票所,准备投下公投票,但却携出全台唯一的地方公投票,幸亏选务人员当场发现,并由检警介入调查。据了解,该名众声称不小心携出公投票,也不晓得不能携出。

选务人员表示,当下非常担心公投票遭乱丢,否则麻烦就大了,幸亏最后找到该张公投票。根据公民投票法,该民众行为已涉刑事责任,将领得之公投票携出场外者,将可能依公民投票41条,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万50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