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局处长未报备不得接触李忠庭 绿议员:高虹安也需要吗?

针对高虹安的道歉文,新竹市议会民进党团总召陈建名(中)认为,高虹安是本末倒置,「最该约束的是李先生」。(本报资料照)

新竹市长高虹安近日争议缠身,今天傍晚在脸书发出影片,在影片中2度鞠躬致歉,并提到将约束市府首长,未报备不得与李忠庭往来;但新竹市议会民进党团总召陈建名却认为,高虹安是本末倒置,「最该约束的是李先生」,也想问高虹安市长私底下接触李先生需要先报备吗?

针对高虹安的道歉文,陈建名说提出3个问题,他认为新竹市政府的公务同仁,从来不会想要接触李先生,而是谁赋予李先生这么大的权力可以接触干涉市政。而高虹安提到将约束公务同仁,但该约束的应该是李先生,也问高虹安,「你可以约束李先生吗?」

其次,陈建名也说,针对外界质疑建商提供的名车、豪宅,高虹安仍只字未提。根据公务人员廉政伦理,公职人员应利益回避,这阵子外界已经讨论很多,那请问高虹安坐的名车住的豪宅已经还给建商了吗?

最后陈建名也提到,外界都很好奇,如果市府的公务同仁与李先生接触都须报备,那身为新竹市最高首长的高虹安私底下接触李先生需要先报备吗?他认为,高虹安的道歉根本是本末倒置。

针对高虹安提到的「报备」,市府发言人徐千晴也补充说明,报备的意思是,原则上是禁止市府官员跟李先生或其他本人亲友有任何的接触,李先生及本人亲友也不应该跟市府官员有任何的接触,万一在公开或私人场合等非预期的情况下有所接触,就需要进行报备说明,严守分际。

民进党新竹市立委参选人林志洁也指出,该要求的是李先生不是公务员,依据钱局长和媒体报导,是李先生主动邀约市府首长,意在介入人事和标案。在这种情况下,去要求公务员不得接近李先生,否则严惩,跟在通奸除罪化前,只会要求和处罚第三者,全然不去检讨那个最该反省的自家配偶,有何不同?错都在别人,不在自己人?

林志洁也开给高虹安和幕僚团队法律必读清单,包括行政法规请详读《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采购人员廉政伦理准则》;刑事法规请详读《贪污治罪条例》、《政府采购法》、《政治献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