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护渔保育 农业处公告限制区域

新竹县政府农业处依据渔业法,公告县内尖石、五峰及芎林部分溪流区域为护渔保育区域。(新竹县府提供/邱立雅竹县传真)

护渔保育成为现今社区与公部门重要保育策略,新竹县政府农业处也依据渔业法公告特定渔区、鱼期限至并禁止以任何方始采捕水产动物,达到溪流环境以及永续保存目的。目前公告护鱼保育乡镇为尖石、五峰及芎林,共有包括上坪溪、水田溪、鹿寮坑溪等8条溪流区域,3个乡镇各有不同期限。

县府农业处指出,过去山区溪流常出现违规电鱼甚至毒渔的情况,也有许多钓客前往捕捞渔获,农业处担心若不计出禁止手段,恐将出现生态浩劫,加上有地方团体建议县府应画出禁止垂钓区域,芎林乡也自主提报护渔区域,去年农业处将计划提报农委会获得核定,公告时间顺序分别为五峰、尖石及芎林。

农业处依据渔业法第44条第1项第4款公告特定渔区、渔期期限或禁止以任何方式含垂钓采捕水产动物,达到溪流环境与渔类资源永续利用目的,违者依渔业法第65条第6款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护渔保育地段及期限在五峰乡为上坪溪的五峰旧检查哨至清泉大桥、梅后蔓溪的天湖至下比来、麦巴来溪的下喜翁至新峰桥、霞喀罗溪的清泉大桥至侠客楼桥,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尖石乡则为水田溪的鸳鸯谷餐厅下方至莲德宫后方、梅花溪的梅花8邻1号桥至梅花溪与锦屏溪交界处、那罗溪的女人湖至锦屏教会后方汇流处,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芎林乡则为鹿寮坑溪的宫前桥起至华龙村与五龙村交界处,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农业处强调,为试验研究目的或清除外来鱼种,并经主管机关许可及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区,基于传统文化、祭仪或自用,从事原住民基本法第19条第1项所列各款非营利行为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