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揪非法养殖场 救39毛孩

新竹县动保所在新埔镇废弃房舍查缉非法繁殖场,林姓业者饲养繁殖犬只的卫生环境不佳。(新竹县政府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新竹县动物保护防疫所执行辖内游荡犬绝育访查,发现新埔镇林姓男子疑在废弃房舍非法从事犬只繁殖等行为,16日会同新埔分局查缉繁殖场,救出柴犬、博美、贵宾等39只犬只依法扣留安置,后续将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及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等裁罚及没入。

动保所长彭正宇指出,林姓业者在废弃房舍饲养繁殖犬只的环境和卫生不佳,未提供犬只足够活动空间、清洁食物和饮水,涉及未依法绝育、非法繁殖、不当饲养、未宠物登记及未施打狂犬病预防注射等多项法律规定。

现场发现犬只共有39只,清查有15只柴犬、19只博美犬、3只贵宾犬及2只米克斯,其中包含2只幼犬,依行政执行法第36条予以扣留,目前39只毛孩已带回收容所安置,状况均稳定。

动保所人员发现林姓业者饲养的犬只,皆未依规定绝育或提出免绝育申请,经扫瞄部分犬只未植入晶片、未办理宠物登记,亦无法提出狂犬病预防注射证明。林姓业者接受调查时辩称,他是收别人不要的狗带回饲养,繁殖的狗是要送给别人。

彭正宇指出,在现场虽未查到林姓业者贩卖犬只的证据,但非法繁殖的事证明确,依据动保法规定,繁殖买卖特定宠物要经县市主管机关许可,违反者裁处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没入相关犬只。

彭正宇说,林姓业者还涉及违反动保法非法繁殖、不当饲养、未宠物登记及未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施打狂犬病预防注射等多项违规,将待事证确认后依法处分及没入,严惩不贷。

动保所呼吁,从事犬猫繁殖、买卖或寄养业务,务必依规定申请特定宠物业许可证,由于罚责极重,业者切莫心存侥幸,民众在选择宠物业者时,应选择合法宠物业者,才能确保自身权益保障动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