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动保所查缉非法繁殖场 救援39毛孩保护安置
新竹县动保所在新埔镇查缉非法繁殖场,救援39毛孩带回保护安置。(罗浚滨摄)
新竹县动物保护防疫所日前执行辖内游荡犬绝育访查,发现新埔镇林姓男子疑似在废弃房舍非法从事犬只繁殖等行为,为保障犬只福利,昨(16)日会同新埔分局查缉繁殖场,救出柴犬、博美、贵宾等39只犬只依法扣留安置,后续将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及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等裁罚及没入。
动保所所长彭正宇指出,林姓业者饲养繁殖犬只的卫生环境不佳,未提供犬只足够的活动空间、清洁食物饮水,发现涉及未依法绝育、非法繁殖、不当饲养、未宠物登记及未施打狂犬病预防注射等多项法律规定。
新竹县动保所在新埔镇废弃房舍查缉非法繁殖场,林姓业者饲养繁殖犬只的卫生环境不佳。(新竹县政府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新竹县动保所在新埔镇废弃房舍查缉非法繁殖场,林姓业者饲养繁殖犬只的卫生环境不佳。(新竹县政府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现场发现犬只共39只,清查后有15只柴犬、19只博美犬、3只贵宾犬及2只米克斯,其中包含2只幼犬,依行政执行法第36条予以扣留,目前39只毛孩已带回收容所安置,状况均稳定。
动保所发现林姓业者饲养的犬只,皆未依规定绝育或提出免绝育申请,经扫瞄部分犬只未植入晶片、未办理宠物登记情形,亦无法提出狂犬病预防注射证明。
林姓业者辩称,他是收别人不要的狗,繁殖的狗是送给别人。动员所在现场虽未查到林男贩卖犬只的证据,但非法繁殖的事证明确。
彭正宇指出,依据动物保护法第22条第1项规定,繁殖买卖特定宠物须经县市主管机关许可,违反者依同法第25-2条第1项规定裁处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条第2项得没入相关犬只。
本案后续尚涉及违反动保法非法繁殖、不当饲养、未宠物登记及未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施打狂犬病预防注射等多项违规,将待事证确认后依法处分及没入、严惩不贷。
动保所呼吁,从事犬猫繁殖、买卖或寄养业务,务必依规定申请特定宠物业许可证,由于罚责极重,业者切莫心存侥幸,民众在选择宠物业者时,应选择合法宠物业者,才能确保自身权益保障动物福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