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县有地都更 警光一村住户抗议
新竹市警光一村配住户不满县府办理的搬迁作业,29日在多位市议员的陪同下,抗议县府无视新竹市民居住权益。(陈育贤摄)
新竹县政府欲办理新竹市警光路的县有地都更,要求32户配住户居民与占用户搬迁,但住户不满搬迁,29日在「警光一村」挂白布条抗议,并高喊「滥卖祖产、市民好惨」,痛陈县府罔顾居住权,且拒绝沟通与安置,要求缓拆再沟通。
新竹县政府单纯依法行政,却被硬扯县市应该合并。昨天住户在多位新竹市议员陪同下,举行「滥卖祖产、市民好惨、终结县市分家」记者会,抗议县府无视新竹市民居住权益。住户认为县府欠缺说明与沟通,拆迁时间紧迫,未来的安置也没有配套措施,在现场挂出抗议布条。
每户15万搬迁补偿费
新竹县政府说明,警光一村已有多户现住人、配偶均已亡故,县府依法行政,后续会与现住户沟通并依规定办理。且新竹市政府依据都市更新条例已将警光路宿舍画定为更新地区,县府是配合竹市都更政策,去年由市府同意县府以都更方式开发此案。
新竹县警局今年6月8日向位在新竹市中华路三段与中山路之间的警光路「警光一村」居民公告,将办理28户合法配住户与3户占用户及1户职务宿舍的点交收回与搬迁补偿作业,9月底前要完成。公告指出,合法配住户每户可获15万元搬迁补偿费,占用户与职务宿舍也要于9月底前完成无偿收回点交。
公有宿舍非永久续住
邱姓住户说,当年他是以积分排序才换得入住资格,他们都理解依规符合续住资格者,准予续住至「宿舍处理」时为止,但为什么说赶走就赶走?公家机关就可以粗暴行事吗?
市议员陈建名指出,他能理解县府为充足财政而处分县产,但过程手段粗糙,没有沟通、协调,更遑论安置作为,直接公告标售或都市更新招商,无视居住正义,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县府表示,由于该案范围的土地及建物、宿舍均属新竹县早期的公有宿舍,并非可以永久续住。再者,中央本无相关补偿,但县长杨文科还特别指示要给予每户搬迁补偿费15万元,若基地内有弱势住户,将拟具拆迁安置计划,确保弱势户的居住权益,绝非新竹市议员所指过程粗糙。